Privacy policy

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修订日期:2023年12月22日

booost technologies株式会社深刻认识到在高度信息通信社会中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并基于以下方针致力于保护个人信息。


1. 个人信息的获取、使用及提供
本公司在业务活动范围内明确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并在达成该目的所需的范围内,以公平且适当的方式获取、使用及提供个人信息。此外,本公司采取措施,确保不将已获取的个人信息用于目的外的用途。

2. 法律及规范的遵守
本公司遵守与个人信息相关的法律、国家制定的指引、其他规范及社会秩序,并努力妥善保护个人信息。

3. 个人信息的适当管理
本公司充分认识到处理个人信息时存在的不正访问、丢失、破坏、篡改及泄露等风险,并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加以防范。如果发生问题,将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此外,本公司对处理个人数据的员工及受托方进行必要且适当的监督。

4. 应对咨询和请求
对于本公司处理的个人信息,如果本人提出信息公开、修改、停止使用或投诉咨询等请求,本公司将妥善应对。

5. 持续改进
本公司制定了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管理规定及管理体制,并在全体员工中贯彻执行。此外,定期审视相关管理措施,致力于持续改进。

6.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计划的制定、实施、维持与改进
为贯彻本方针,本公司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合规计划(包括本方针、《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及其他规定与规则),并向公司员工及相关人员广泛宣传,确保其实施、维持及持续改进。


2019年7月29日 制定
2022年8月9日 修订
2023年5月24日 修订
2023年12月22日 修订

 

booost technologies株式会社代表董事:青井 宏宪

<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联系方式>
个人信息咨询窗口 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人:永野 雄三
TEL 050-3464-9910

共同使用隐私政策

项目 规定
共同使用的对象范围

本公司可能与以下单位共同利用客户的个人信息※1:
零售电力事业者※2
一般输配电事业者※3
配电事业者
需求抑制合同方※4
电力广域运营推进机构※5

共同使用的目的

①为签订、变更或解除托运供电合同或电量调整供电合同(以下称为“托运供电等合同”);
②为零售供电合同(包括离岛供电及最终保障供电相关合同)或电力受供合同(以下称为“零售供电等合同”)的废止代理※6;
③为确认与供电(受电)地点相关的信息;
④为了执行托运供电等合同中规定的一般输配电事业者及配电事业者的业务,例如电量抄表、设备维护、检查、更换、停电及灾害时的设备调查等;
⑤为进行负瓦特交易相关业务。

共同使用的信息项目

①基本信息: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及零售供电等合同的合同编号。
②供电(受电)地点相关信息:签订托运供电等合同的一般输配电事业者及配电事业者的供电区域、离岛供电条款适用范围、供电(受电)地点特定编号、托运合同容量信息、电流上限值、连接输电服务菜单、功率因数、供电方式、托运合同决定方法、计量器信息、引入柱编号、系统并网设备的有无、托运合同变更年月日、抄表日、合同状态及废止措施方法。
③负瓦特交易相关信息:发电销售量、需求采购量、需求抑制量及基准线。

共同使用的管理责任者

①基本信息:签订零售供电等合同的零售电力事业者(但对于接受离岛供电或最终保障供电的用户,其基本信息由一般输配电事业者)。
②供电(受电)地点相关信息:供电(受电)地点所在供电区域的一般输配电事业者及配电事业者。
③负瓦特交易相关信息:需求抑制合同方。

※1 本公司仅在为实现共同利用的目的所需的范围内,与特定的事业者共同利用客户的个人信息,并非与所有的零售电力事业者、一般输配电事业者、需求抑制合同方及配电事业者共享客户的个人信息。

※2 零售电力事业者是指根据《电力事业法》(1964年7月11日法律第170号)第2条第5项第1款的规定,不属于注册拒绝事由,并已获得经济产业大臣注册为零售电力事业者的企业(包括依据《部分修订电力事业法等的法律》(2014年法律第72号)附则,被视为已注册的零售电力事业者)。有关事业者的名称、所在地及代表者姓名,请参阅资源能源厅官网

※4 需求抑制合同方是指与一般输配电事业者或作为配电事业者的会员签订需求抑制量调整供电合同的企业(包括在签订合同之前已获得事业者代码的企业)。有关事业者的名称、所在地及代表者姓名,请参阅电力广域运营推进机构官网。

※5 有关电力广域运营推进机构的名称、所在地及代表者姓名,请参阅电力广域运营推进机构官网

※6 “零售供电等合同的废止代理”是指接受客户新零售供电等合同申请的企业,代替客户向现有企业提交零售供电等合同的解约申请的行为。

关于本公司理的个人信息


本公司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方针》,致力于对个人信息进行适当保护。现将本公司为业务使用而获取或持有的个人信息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个人信息理事者的名称、代表者姓名及地址
booost technologies株式会社
地址:东京都品川区大崎1丁目6番4号 新大崎勧业大楼10F
代表董事 青井 宏宪

(2) 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员(或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职称、所属及联系方式

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员:永野 雄三
联系电话:050-3464-9910

(3)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本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处理的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如下:

①持有的个人数据

个人信息类型

使用目的

客户的个人信息

a. 为提供本公司承接的服务、进行账单开具及支付处理;

b. 为向客户提供有关本公司服务等的介绍、支持,以及发送和收集问卷;
c. 为开发和改进本公司服务,以及优化公司网站;
d. 为在客户咨询时进行身份确认及作出回应。
交易方的个人信息 a. 为办理合同手续、客户管理及相关附属业务的执行;
b. 为在交易方咨询时进行身份确认及作出回应。

关于本公司服务等的咨询

(包括资料申请)
a. 为确认客户向本公司提出的咨询等内容并作出回答及应对;
b. 为发送有关本公司服务的各类通知及信息;
c. 为开发和改进本公司服务,以及优化公司网站;
d. 为进行营销活动及活动宣传的分发、展示及效果测评。
关于参加或申请参加本公司主办的研讨会、活动及[Sustainability Leadership Community]的人员的个人信息

a. 为提供有关研讨会、活动的信息及相关资料;
b. 为开发和改进本公司服务,以及优化公司网站;
c. 为进行营销活动及活动宣传的分发、展示及效果测评。

关于本公司招聘应聘者及员工(包括派遣员工和离职人员)的个人信息

a. 为联系希望获取招聘相关信息的人员,以及进行招聘筛选;
b. 为进行员工的人事管理、劳动管理及福利管理。

其他

a. 为实现已事先获得本人同意的目的。

②其他取得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种类 使用目的
通过承接的业务所获取的个人信息 a.为了合同及与之相关的联系,执行承接的业务,后续关怀等用途;
从招聘网站获得的信息 a.用于判断并通知求职者是否被录用;

(4) 个人信息的提供
本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处理的个人信息向第三方提供的情况如下:

① 向第三方提供
除以下情形外,本公司不会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数据:

a. 基于法规的要求;
b. 为保护本人或第三方的生命、身体或财产且难以获得本人同意的情况;
c. 可能对本公司业务的适当实施造成显著妨碍的情况;
d. 为促进公共卫生的提升或儿童的健康成长,且难以获得本人同意的情况。

在以下情形中,本公司可能基于已规定的个人信息使用目的,将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a. 对报名参加本公司主办或联合举办的研讨会等活动的客户,以及参与问卷调查等的客户,本公司可能与共办方共同使用客户的个人信息;
b. 当用户使用本公司关联或介绍的第三方服务时,本公司可能将个人信息提供给提供该服务的第三方。

② 业务委托
为了向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本公司可能将部分业务委托给外部机构,并将个人信息提供给业务委托方。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将与业务委托方签订关于个人信息处理及安全保护的合同,并进行适当的管理和监督。
本公司使用委托方的服务来管理个人信息。根据委托方服务的使用条款,个人信息可能被用于委托方服务/系统的改进与开发、向委托方的集团公司再披露、其他使用条款中规定的目的。如果客户不希望在委托方服务中使用其个人信息,请参阅以下步骤,办理信息提供停止手续。一旦完成相关手续,本公司将停止向委托方提供目标个人信息,并迅速采取删除等适当措施。

(5) 个人信息的披露
① 关于披露等的手续

对于本人提出的关于所持个人数据的公开请求(包括使用目的的通知、公开、内容的修改、添加或删除、使用的停止、删除及停止向第三方提供、向第三方提供的记录等),本公司将迅速进行处理。在确认提出申请者为本人或其代理人后,本公司将在合理的时间和范围内予以处理。

② 披露等的受理方式及窗口
关于所持个人数据的公开等请求,请联系以下受理窗口。收到联系后,本公司将提供规定的《所持个人数据公开等申请书》,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您。请填写申请书,并附上必要的文件,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邮寄费用由申请者自行承担。)在确认申请人为本人(或代理人)后,本公司将按照您所希望的公开方式进行答复。请注意,对于未按照此方法提交的公开请求,可能无法受理,敬请谅解。

(6) 个人数据的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本公司另行制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定》及其他内部规程,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① 制定基本方针

・为确保个人数据的适当处理,本公司制定了基本方针,包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南、安全管理措施相关事项、提供问题咨询及投诉处理的窗口。

② 完善个人数据处理相关规章制度
・建立了有关个人数据获取、使用、保存等基本处理方法的规章制度。

③ 组织性安全管理措施
・由责任人确认个人数据按照完善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建立从员工向责任人报告及联系的体系。

④ 人员安全管理措施
・定期为员工提供有关个人数据处理注意事项的培训;
・将涉及个人数据的保密事项纳入劳动规章。

⑤ 物理性安全管理措施
・采取措施,确保除允许接触的员工及本人以外的人员无法轻易查看个人数据;
・管理处理个人数据的设备、电子媒体及文件等,以防止盗窃或丢失,并在携带上述设备或媒体时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⑥ 技术性安全管理措施
明确可以处理个人数据的设备及负责使用该设备的员工,防止对个人数据的无关访问;


引入机制,保护处理个人数据的信息系统及设备免受外部不正当访问及恶意软件的侵害。

(7) 关于Cookie等技术信息
本公司可能会使用Cookie,以分析客户在本公司运营网站上的使用情况,并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服务及广告。
此外,本公司可能会将个人相关信息(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定义的内容,例如浏览记录、位置信息、Cookie等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提供给广告平台等第三方。有关详情,请参阅以下链接中的《Cookie政策》。

(8) 个人信息相关咨窗口
包括涉及所持个人数据在内,关于个人信息处理的投诉、咨询或问询,请联系以下【个人信息咨询窗口】:

窗口名称

个人信息咨询窗口

联系人

联系方式:管理本部
地址:〒141-0032 东京都品川区大崎1-6-4 新大崎勧业大楼10F
电话:050-3464-9910

Cookie 政策


(1) 关于Cookie的使用
本公司可能会使用Cookie,以分析客户在本公司运营网站上的使用情况,并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服务及广告。
Cookie是一种功能,可以将客户访问本网站的信息存储在其计算机(或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能够连接互联网的设备)中。通过使用Cookie,可以获取客户的计算机访问本网站的次数、访问的页面等信息。但通过Cookie收集的信息中,不包含本公司能够识别客户个人身份的任何信息。

(2) 拒绝Cookie的方法

客户设备(如智能手机或计算机)上的Cookie可以由客户自行删除,或者在一定的有效期后自动失效。大多数浏览器默认启用Cookie的自动接收功能。客户可以通过更改浏览器设置来禁用Cookie。但在这种情况下,部分网站的功能或显示可能会受到影响,敬请谅解。

如果希望更改Cookie的设置,请参考各浏览器制造商提供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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